应用经济学学科金融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020204)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合作,诚信求是,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
2.系统掌握金融专业和相关学科知识,专业知识面宽,了解区域金融发展特征,以及金融理论前沿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观察、分析金融现象,解决金融问题。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学科外文文献,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毕业后能胜任政府、金融部门与金融企事业单位等金融管理与实务工作,或从事高校与科研机构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1.金融理论与金融政策
2.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
3.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
4.银行制度与管理
5.金融市场与投资
6.风险管理与保险
基本学习年制为2.5年。
1.研究生入学后先进入课程学习,并了解每位导师的研究方向。第一学期11月份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
2.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一经确定即和每位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须报所在二级学院和学校研究生处备案。
3.研究生的培养应是在导师和任课教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学习。在培养和教学过程中,重点培养研究生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提出新观点、新思路,以引起学术讨论和研究。研究生的独立见解和创新成果应作为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4.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要贯穿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要注重培养研究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5.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1.公共课、学科基础与核心课,每位研究生必修且须修满学分。
2.专业选修课,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10学分,并至少修读1门跨学科课程。
3.本科为非经济类毕业生入学后须补修3门经济类专业本科课程(具体课程与导师商量后确定)。
4.社会实践,1学分。未曾参加工作或参加工作不满2年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实践。已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可以不参加社会实践,但须以修其他课程所获学分替代。
5.硕士学位论文,6学分。每位研究生必须完成,是毕业和申请硕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六、课程考核与中期考核
1.课程考核。课程考核要坚持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多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方式,要重视研究生在课程讨论中的表现,杜绝单一书面考试、以一次考试定成绩、主要考核知识记忆力的做法。公共课、学科基础与核心课以笔试考核为主,辅之以课程论文、面试、项目方案设计等考核方式;专业选修课以研究报告、项目方案设计、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考核为主,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能力。
2.社会实践考核。研究生社会实践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和严格的考核方法。研究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应填写社会实践报告单,由用人单位给予评价,并加盖公章。
3.中期考核。第四学期初,由导师和所在学科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情况,同时对研究生参加科研、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考核小组应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对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对完成学业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4.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本专业硕士的研究生在大学本科阶段未修过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补修课程的,应随本专业相关专业本科生补修所规定的课程。补修课不记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是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研究生在修完全部学位课程和修满所要求的总学分后,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3万字以上的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
1.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具有高起点、新视角和前沿性,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开题报告。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有关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中外文献资料后,确定具有一定前沿性的研究课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案,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国内外有关该论文研究的现状和趋势、本人的详细研究计划、写作提纲、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研究生作开题报告时,应有包括导师在内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师3-5人参加,教师要对论文选题的意义、研究计划的可行性等做出认真的评议。开题报告汇报时间一般为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
3.创新要求。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论文涉及的研究领域应在理论或政策等方面有所创新。
4.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按《南京审计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应用经济学学科金融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环节设置表
类 别 | 课程编号 | 课 程 名 称 | 总 学 时 | 学 分 | 学 期 | 是否学位课 | 开课单位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
必 修 课 | 公共课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4 | 2 | √ | | | | | 否 |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 |
| 综合英语(Ⅰ、Ⅱ) | 102 | 3 | √ | √ | | | | 外国语学院 | ||||
| 英语听说(Ⅰ、Ⅱ) | 68 | 2 | √ | √ | | | | 外国语学院 | ||||
学科基础与核心课 | | 中级微观经济学A | 51 | 3 | √ | | | | | 是 | 经济学院 | ||
| 中级宏观经济学A | 51 | 3 | | √ | | | | 经济学院 | ||||
| 数理经济学 | 学生任选一门 | 51 | 3 | | √ | | | | 经济学院 | |||
| 计量经济分析 | 经济学院 | |||||||||||
| 金融经济学 | 51 | 3 | √ | | | | | 金融学院 | ||||
| 银行管理学 | 51 | 3 | | √ | | | | 金融学院 | ||||
| 公司金融理论 | 51 | 3 | √ | | | | | 金融学院 | ||||
选 修 课 | 专业选修课 |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7 | 1 | √ | | | | | 否 |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 |
| 发展经济学与中国经济发展 | 34 | 2 | | √ | | | | 经济学院 | ||||
| 金融理论与前沿专题 | 34 | 2 | | | √ | | | 金融学院 | ||||
| 金融风险管理 | 34 | 2 | √ | | | | | 金融学院 | ||||
| 国际金融研究 | 34 | 2 | | | √ | | | 金融学院 | ||||
| 金融工程学 | 34 | 2 | | √ | | | | 金融学院 | ||||
| 固定收益证券 | 34 | 2 | | | √ | | | 金融学院 | ||||
| 行为金融学 | 34 | 2 | | | √ | | | 金融学院 | ||||
| 资产定价与组合管理 | 34 | 2 | | | √ | | | 金融学院 | ||||
| 金融学说史 | 34 | 2 | √ | | | | | 金融学院 | ||||
| 金融审计专题 | 34 | 2 | | √ | | | | 金融学院 | ||||
| 金融机构管理 | 34 | 2 | | | √ | | | 金融学院 | ||||
| 保险经济学 | 34 | 2 | | | √ | | | 金融学院 | ||||
| 金融法专题 | 34 | 2 | | √ | | | | 法学院 | ||||
| 农村金融发展研究专题 | 34 | 2 | | | √ | | | 金融学院 | ||||
社会实践 | | | 1 | | | | | | 否 | | |||
学位论文 | | | 6 | | | | 毕业和申请学位必要条件 | ||||||
毕业应修总学分 | 42 |
注:1.研究生可选修全校各学科、专业研究生的专业选修课,考核成绩合格,计入本人选修课学分。研究生至少选修1门跨一级学科课程。
2.研究生选修课程必须征求导师意见,与所选研究方向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