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各本科生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及时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等相关材料,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为切实做好2025年秋学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确保转正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对预备党员转正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各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二、工作小组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工作规范水平,结合学院实际,成立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家华(党委书记)
副组长:单德伟(党委副书记)
组员:顾冬玲(专职组织员)、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全体辅导员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预备党员向党组织递交相关材料
拟转正预备党员应在12月16日前主动向党支部递交相关材料,所需上交的材料如下:
1.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不少于2000字,主要汇报自己在一年的预备期内各方面的情况,认识上的提高,并向组织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
2.思想汇报(预备期期间每季度至少一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主要汇报自己在本阶段的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可结合具体时事谈谈自己的认识。
(二)支部审查
各支部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等相关材料后,支委会需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
1.在预备期内的表现:考察预备期内接受教育、培养、考察的情况,考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是否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主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是否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是否自觉接受考察,按时递交思想汇报;是否有有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2.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在了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表现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入党介绍人、班级辅导员、班级党员、班团委的意见,形成初审意见。
3.党员档案是否齐全:重点检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情况。
(三)听取辅导员意见
12月18日前,各党支部召开辅导员意见征集会,对拟转正预备党员的综合表现进行充分讨论,结果报金融学院党委。
(四)预备党员转正答辩
12月19日前各党支部根据预备期表现完成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工作。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由各支部另行通知。
(五)拟转正预备党员名单公示
12月23日前,金融学院党委对本期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六)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事宜
各学生党支部根据工作安排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就转正事宜进行表决。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由各支部另行通知。
讨论、表决后,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并填写接收预备党员表决情况统计表,将表决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批。
(七)填写入党志愿书
支部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后,各学生党支部要在组织员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的填写,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好放入党员档案袋。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积极做好预备党员转正的思想准备和各项筹备工作,保证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按时、有序完成。
2.严格程序。在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中,各学生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程序,按章办事,保证预备党员转正工作顺利进行。
3.严肃纪律。在转正工作中,既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又要教育党员遵守相关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禁非组织行为;凡发现有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认真归档。在转正工作过程中,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转正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中共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