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次数:23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管理,维护实验室秩序,保障实验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全体师生员工及实验室使用者。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是实验室管理的基本依据,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员是本实验室的管理者,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保障。

第五条实验室管理员应具有一定的金融知识和实验室管理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实验室设备和软件,并能够熟练处理实验室突发事件。

第六条实验室管理员应当制定实验室操作流程、应急预案、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等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更新。

第七条实验室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第八条实验室管理应强化安全意识,重视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和管理,保障实验室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二章实验室使用管理

第九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每天8:00  20:00,节假日根据实验室管理员安排。

第十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必须事先向实验室管理员预约使用时间和设备,并严格按照预约时间使用。

第十一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流程和规范,不得擅自改动实验室设备和软件设置,不得随意调整实验室设备和软件参数,不得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

第十二条实验室使用人员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软件时,应当保持设备和软件的完好性,不得故意损坏实验室设备和软件,不得非法复制、下载、上传、传播和存储涉及版权、商业秘密等信息的文件和数据。

第十三条实验室使用人员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软件时,应当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得非法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利用实验室设备和软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实验室设备和软件攻击、侵入、盗窃他人计算机系统和网络。

第十四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软件时,应当保持实验室内的安静和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喝酒、吃东西,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使用。

第十五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实验室设备和软件的安全,发现实验室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员。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实验室管理员应当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定期对实验室设备和软件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实验室设备和软件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实验室管理员应当对实验室设备和软件进行定期备份和数据恢复,确保实验室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十八条实验室管理员应当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实验室管理员应当建立实验室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对实验室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预案准备,并组织实验室人员进行演练。

第二十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发现实验室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向实验室管理员报告,协助实验室管理员处理实验室安全问题。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应当配合实验室管理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不得阻碍实验室管理员的工作,不得故意破坏实验室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四章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所有。

 

 

 

 

附件1

“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设备和软件的安全和可靠性,制定本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第二条本安全检查工作计划适用于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全体师生员工及实验室使用者。

第三条本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

第二章安全检查内容和周期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设备、软件、网络、电源、消防、安全标识、安全出口等方面。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检查周期为每学期至少一次,重要设备和软件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安全检查标准和流程

第六条实验室安全检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七条实验室安全检查应当分为计划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方式,计划检查应当事先通知实验室使用人员,并进行检查记录。

第八条实验室安全检查应当依照安全检查表的要求进行,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检查结果。

第九条实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应当由实验室管理员进行审核和汇总,并及时通知实验室使用人员。

第四章

第十条本安全检查工作计划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的解释权归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所有。

 

附件2

“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实验室操作,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本操作流程适用于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全体师生员工及实验室使用者。

第三条本操作流程是实验室操作的基本依据,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

第二章实验室使用操作流程

第四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应当事先向实验室管理员预约使用时间和设备,并严格按照预约时间使用。

第五条实验室使用人员进入实验室时应当登记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号、使用时间、使用设备等,以便实验室管理员进行管理和统计。

第六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软件前,应当认真阅读相关使用说明书,了解设备和软件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七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软件时,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动设备和软件设置,不得随意调整设备和软件参数。

第八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软件时,应当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得非法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利用设备和软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攻击、侵入、盗窃他人计算机系统和网络。

第九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软件时,应当保持设备和软件的完好性,不得故意损坏实验室设备和软件,不得非法复制、下载、上传、传播和存储涉及版权、商业秘密等信息的文件和数据。

第十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软件时,应当保持实验室内的安静和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喝酒、吃东西,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使用。

第十一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软件时,应当遵守实验室管理员的管理规定和指导,如有不明之处应当及时向实验室管理员咨询。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和软件维护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实验室设备和软件维护应当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使用人员不得私自进行设备和软件维护。

第十三条实验室设备和软件维护工作应当按照设备和软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证设备和软件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四条实验室设备和软件维护工作应当定期进行,包括设备和软件的清洁、检查、维护、更新等工作。

第十五条实验室设备和软件维护工作应当记录在设备和软件维护记录簿中,记录维护日期、维护内容和维护人员等信息。

第四章

第十六条本操作流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操作流程的解释权归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所有。


附件3

“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应对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全体师生员工及实验室使用者。

第三条本应急预案是实验室管理的基本依据,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

第二章应急准备工作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员应当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并组织实验室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第五条实验室管理员应当在实验室内设立应急箱,存放应急物品,如急救药品、防护用品、灭火器等。

第六条实验室管理员应当定期对应急物品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应急物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七条实验室管理员应当建立应急联系方式和应急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应急信息及时发布和传达。

第三章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

第八条实验室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实验室人员疏散,尽可能避免火灾扩大。同时应当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灭火。

第九条实验室发生水灾时,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如关闭水源、疏通管道等,避免水灾扩大。

第十条实验室发生电力故障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同时应当通知相关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第十一条实验室设备发生故障或失控时,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如停止使用、关闭设备、通知维修人员等。

第十二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护和处置,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三条实验室受到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影响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疏散等,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和救援。

第四章应急演练和总结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

第五章

第十六条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应急预案的解释权归金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