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关于金融学院开展2021届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6 浏览次数:3343

2021届毕业生、各指导教师:

毕业论文是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毕业环节中必修模块,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现将金融学院2021届毕业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

具体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下达任务书

20201111-1120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

20201123-1211

毕业论文写作,完成初稿

20201214-2021115

以指导老师为单位提交已完成的任务书、开题报告、初稿电子版

2021115日前

中期检查

2021331日前

毕业论文定稿

2021514日前

毕业论文查重

2021521日前

毕业论文答辩

2021526日前后

二、毕业论文文章格式要求

1.详见《南京审计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第12-17页,即“附件2”内容;

2.一级标题按:一、二、三、设置;二级标题按(一)(二)(三)设置;三级标题按“1. 2. 3.”设置;目录需到二级标题;

3.可参照“毕业论文范例一”“毕业论文范例二”以及图表示例格式;

4.毕业论文相关表格请严格使用本通知内“附件3”相关表格。

注意:本科生毕业论文题目以最后定稿为准,如对学年论文题目有更新,可进行修改。需要注意的是:论文题目避免用“浅议、浅析”等字样,避免选题过大,“大题小做”;论文中至少列10篇参考文献,其中至少含1篇英文文献和1本著作,参考文献不要过于陈旧,要包含有近10年的文献。

三、毕业论文相关表格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标准专业名称: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信用管理/金融工程/金融学(CFA方向);

2.指导教师学历:本科、研究生(也可写: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指导教师职称:讲师、副教授、教授;

4.任务书中,论文起止时间建议写:202011-20215月;

5.任务书签署日期建议写:202011月;

6.开题报告签署日期建议写:202111月底-12月中旬;

7.中期检查表中,学生已工作周数不少于10周,指导次数不少于4次,签署日期在20213月下旬,所有内容在同一页表中,不要跨页;

8.指导记录各阶段时间,建议写:第一阶段:202011-20211月;第二阶段:20212-3月;第三阶段:20214-5月;

9.初评成绩签署时间:2021525日前后(答辩前日期);

10.评阅意见、答辩记录和成绩评定表中填好题头的前两行内容;

11.所有表格中需要签署的日期,要求指导教师签署日期要在学生填写日期当天或之后日期,表格内填写的内容建议为“宋体、五号、单倍行间距”;

12.所有材料均不要设置页眉;

13.论文整套材料电子版文件夹以“班级-学号-姓名”命名(班级按“17审计1班”形式),为方便查重,其中的论文正文部分单独存word文档,以“班级-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纸质材料按“材料目录”中的顺序进行排序,论文封面和材料目录正反打印。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2021届毕业论文安排

附件2:南京审计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附件3:南京审计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

附件4:毕业论文范例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2021届毕业论文安排.xlsx

附件2:南京审计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pdf

附件3:南京审计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zip

附件4:毕业论文范例.zip

   

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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