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祖杰教授,1949年10月出生于安徽安庆,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江苏省教学名师,曾任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院长。长期从事高等学校金融学教学工作和金融学理论研究,对金融学科建设有丰富的经验。2020年去世。
曾任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安徽财经大学金融系主任,在中国科技大学、安徽大学等院校讲授研究生课程。曾兼任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博士生导师,南京财经大学和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在学术界,汪教授还曾担任着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理事、中国金融教材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学会理事、《保险研究》高级评论员、江苏省保险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金融学会理事、江苏省外国经济学会理事、江苏省世界经济学会理事和江苏证券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1982年以来,在《金融研究》、《财贸经济》、《投资研究》、《保险研究》、《教学与研究》、《学术月刊》、《上海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金融经济学论文80多篇。公开出版《当代中国货币理论的历史轨迹》、《现代货币金融学》、《现代保险学导论》、《[美]卡里.约埃: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著(经济学)第12版学习指南中译本》、《国际金融概论》、《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等著作、教材20多部。长期担任“货币信用理论与政策”、“金融制度与政策”以及“保险经济理论研究》等方向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和研究生导师,主要的研究方向是货币信用理论与政策、金融制度与政策、保险经济理论与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