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转发【学籍】关于做好2017级大类招生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次数:1414
【学籍】关于做好2017级大类招生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9 浏览次数: 703

各学院、各书院、各相关同学: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现将2017级大类招生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2017级拟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有:(1)工商管理(不包含金融企业管理方向和管理审计CIA方向)、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2)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3)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4)财政学、税收学;(5)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信用管理、金融工程;(5)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统计学、金融数学、统计学。以上6个专业组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在学院内转专业:

   1.思想品德优良;

   2.所有修读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

   3.申请改选专业时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以个人信息系统中为准)名列本专业前50%

 

  二、工作流程

   1.相关学院制定2017级大类招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包括: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数、转专业基本程序等,331日前报教务委员会。

   2.教务委员会于48日前汇总各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报学校领导研究批准后发回相关学院予以公布。必要时,会同相关学院对具体细则进行调整。

   3.学生填写《大类招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并于420日前交学院教务办,学院对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后填写《2017级大类招生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样式》于425日前报教务委员会。

4.教务委员会对大类招生转专业名单进行复核及公示。本学期结束前办理转专业及编班手续。

 

三、注意事项

   1.经批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于下学期正式参加转入专业的学习,本学期必须在原专业完成学习任务并参加考试。

   2.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转入专业中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必须补修;原所在专业已学课程,转入专业不作要求的,其学分可计入公选课。

 3.已参加过特色项目选拔或优秀转专业的学生,不可以申请大类转专业。

 4.学生转专业申请被批准后一般不得申请退转。

        特此通知。


    大类招生转专业申请表.pdf

     2017级大类招生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样式.xls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