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学生处《关于选聘学生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1 浏览次数:1746

各学院:

学生助理辅导员作为辅导员队伍的有益补充,在新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规范管理,加强学生助理辅导员的建设工作,学校拟于近期进行学生助理辅导员的选聘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每班配备一男一女两名学生助理辅导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的学生助理辅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各学院的大一、大二年级学生中选聘,以大二学生为主;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乐于从事助理辅导员工作,责任心强,能正确处理与他人、集体的关系,品行端正,办事公正。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

3、担任过学生干部,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表达能力;

4、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业成绩优良,曾获得过三等以上奖学金或社会工作奖;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无不良嗜好。

二、学生助理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助理辅导员任职时间要求满一年,具体职责如下:

1、做好新生入学阶段的教育工作。引导新生熟悉校园环境和大学生活,了解校内设施及校园周边环境;了解校史校情,认真学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遵守作息时间、一日文明行为规范;

2、协助辅导员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了解每个新生的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帮助新生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和指导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心理困难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向辅导员反映情况;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同学心理疏导工作;

3、关注新生专业学习。指导新生学习人才培养方案和学分制规定,做好班级学生的选课辅导,组织新老生交流,帮助新生掌握正确学习方法,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设计,重点帮助学习困难学生;

 4 、指导新生参与社团,组织文体活动。指导学生正确选择社团,合理参与社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院素质拓展活动;利用双休日、课外活动时间,围绕学生成长成才,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提高学生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5、指导新生社区生活。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和新生谈心,积极宣传相关规定和宿舍文明公约,指导新生制订卫生值日、按时就寝等自我管理制度,营造宿舍学习氛围,协调宿舍人际关系,鼓励新生参加社区文化活动。

 三、激励措施:

1、由学生处和各学院共同颁发聘书,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的重要经历,放入学生档案;

 2、学生每年评选15%左右的优秀助理辅导员,由校领导颁发荣誉证书;

3、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校级选拔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在校内选拔笔试成绩给予一定加分(分值待定);

4、学校每年组织“助理辅导员沙龙”和经验交流会。

四、学生助理辅导员选聘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基本条件进行选拔,任期一年。选聘结束后将名单及联系方式于612日前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备案。各二级学院在6月中旬加强对选聘助理辅导员的培训,学生处将在6月中旬集中组织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xsc.nau.edu.cn/jy/Article/UploadFiles/201206/2012060101020203.doc

 

 

                                                学生处

                                            2012年6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