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21 浏览次数:1564

关于开展“2012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金审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我校致公校训,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校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2]95号)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举办“2012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13227

二、参选对象

我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三、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2年;

3.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四、报名方式

1. 请各学院将通知转发至各班级,由学生自主报名或学生推选,也可以由学院直接推荐报名,各学院先在本学院内进行初选,最终推荐的参选人不超过2名(数统、外国语、国交、政行学院限推1名);

2. 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须包含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视频直接拷贝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3. 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院党总支核实,并加盖公章后于228日前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同时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及参选人照片的电子版,于228日前发送至奥蓝系统(材料请打包发送,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xx大学参选人xxx事迹,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附件:2012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doc

0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南京审计学院学生处 2013118日印发



附件:
附件: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doc